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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8 14:06:00
事情经过:
本人于2016年9月7日,北京时间09:00整,将一串钥匙寄予宁德市蕉城区第一中心小学大门警务室保安手里,此保安不妥善保管还粗心弄掉了,待本人下午赶到学校时候,保安的答复是:不知道,丢了就丢了,他也不清楚,这种态度严重让我怀疑校园警卫保安真的可以保证孩子在校园的安全吗?真心的感的寒心,这个就是所谓的只是为了拿工资?不干人事吗?
事二:
学生在校园期间是否可以携带通信设备,据了解该校校规并没有明文规定学生在校园期间不可携带通信设备,我国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学生该不该使用手机。在现在网络时代,我们是否应该禁止学生接触电脑接触网络了呢? 手机是带给人类的高科技产品,是传递信息最方便最快捷的现代电子工具,本身并无利弊之处,关键在于我们要教育学生健康、文明的心态来合理的使用手机,让学生具备自律意识。现六年级二班的班主任郑喜玲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不可携带通信设备,一旦发现没收并且不给于归还,我想问一句,现在教师的权力已经大过校长了吗?可以自己定规矩?还不给予归还?你想据为己有?如果说您做班主任可以承担学生出校门后因无通信设备无法联系到家长而导致发生一些意外的责任,那么我们作为家长的也可以无条件服从您这个班主任定下的所谓的规矩。希望此事件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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